关于对《龙岩市建设工程市级优质工程(土楼杯)评定办法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的通知
编辑:lyjzax
2025-04-03 17:43
岩建质安协〔2025〕7号
各会员单位、各相关单位: 为进一步规范龙岩市建设工程质量评价活动,协会根据企业反馈的建议,对《龙岩市建设工程市级优质工程(土楼杯)评定办法》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。此次修订经过充分讨论,并在协会会长办公会议上通过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。经协会网站公示无异议后,现将有关修订情况通知如下: 将第三章第十一条 “7、建筑物室外装饰装修应全部施工到位,室内装饰装修(含建筑设备)应符合下列规定:(1)住宅工程、商住楼、写字楼:室内公共部分的装饰装修(含建筑设备)应全部施工到位;室内分户(层)部分的装饰装修(含建筑设备)应按设计文件要求完成,不得甩项;(2)公共建筑工程(不含写字楼):室内装饰装修(含建筑设备)完成部分所占的建筑面积应达到该工程建筑面积的90%及以上,其中室内公共部分的装饰装修(含建筑设备)应全部施工到位;(3)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应按规定出具室内环境检测报告(初装饰住宅工程除外),检测结论应合格;8、工业园区、物流园区工程(含办公、车间(仓储)等建筑物组成):室内装饰装修(含建筑设备)完成部分所占的建筑面积应达到该工程商业部分建筑面积的90%及以上,其中室内公共部分的装饰装修(含建筑设备)应全部按图施工到位;”调整为“7、建筑物室外装饰装修应全部施工到位,室内装饰装修(含建筑设备)应严格按设计图纸全部施工到位,不得甩项;如确因非主观原因无法施工,应具备完整变更程序;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应按规定出具室内环境检测报告(初装饰工程除外),检测结论应合格。” 《龙岩市建设工程市级优质工程(土楼杯)评定办法》的新修订条款自2025年4月3日起执行。
龙岩市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协会 2025年4月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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